專案諮詢 _ 理財 不動產

如何保障租賃約定事項

案由:
蔡氏兄弟繼承上一代留下的住宅,計畫出租,租期約定10年。
兩兄弟目前已60多歲,擔心未來10年內若發生不測,繼承人對於出租標的有不同意見時,將造成困擾。



本團隊顧問建議對策簡述:

一、客製化擬訂租賃契約條款 (出租標的為住宅,以內政部定型化契約為原則,加註特別約定事項)。
二、辦理租賃契約公證 (載明逕受強制執行)。


註1:法令依據為民法第425條、第450條第一項。
註2:出租房屋不可辦理自用住宅優惠稅率。
註3:出租房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時,租賃契約終止;承租人得向出租人請求相當二個月租金之補償。




若後續需執行契約擬訂及辦理公證作業,本次專業諮詢費用全數可抵充執行作業費之一部分。

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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